为深化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,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,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11月18日上午,信阳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,在全市法院开展“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”。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张维民,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尹伟及执行局干警在中院主会场参加活动,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及执行干警在分会场有序发放案款,并邀请律师代表、新闻媒体代表参加见证活动。
本次集中发放活动共组织发放案款3700余万元,涉民生、涉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共90余件。共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57人,特邀监督员、律师代表44人共同监督见证执行案款发放日活动。
据悉,信阳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,坚持“一性三化”的工作方针,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立足本地实际,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,在强制性和规范化上做文章,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展。今年以来,全市法院共计受理执行案件38375件,已结28032件,收案数及结案数均达历史同期最高值,执行到位金额为33亿余元,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及执行到位率均在全省排名靠前。
浉河区法院发放执行案款480万元,涉及13起案件。其中涉营商环境案件3起,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10起。
平桥区法院共向10起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800万元,主要为涉农民工工资、追索赡养费等民生案件。
罗山县法院向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857.1万元,案款通过法院“一案一账户”管理系统直接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。
潢川县法院向9名申请人集中发放186万执行款。申请执行人胡大叔感叹道:“感谢潢川法院法官帮我们40多名农民工追讨回血汗钱,给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很大的实事。”
固始县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10余笔,合计251万余元
息县法院此次发放的主要是涉营商环境和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案款,共计89.6万元。
淮滨县法院共向11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款,其中线下发放现金34万元,线上发放案款352万元。
光山县法院向1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486.16万元的案款,包含了涉民生案件、涉民营企业案件、涉金融机构案件等。
商城县法院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51.3633万元。家境贫困且女儿身患残疾的申请人黄某激动地拉着执行干警的手“感谢商城法院!感谢执行法官!”
新县法院向1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共计165.9万元。